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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rchive for R for Rainbow

男人愛男人

手帶
在新浪網的雜誌頁看到這樣的一篇文:張悅的《同性戀者的能量》。她說

…弱勢群體如果利用得好,能量會很驚人。弱者更容易被原諒,背負的責任也更小。就好像嘖嘖有聲吮吸情人舌頭的gay吧成員們,我聽著肚子發熱是我的問題,他們可以做任何他們想做的事情,比如成都澡堂的男人們,因為他們是弱者。…

作者把弱勢社群比喻為弱者,把弱勢社群被迫到死角的反撲比喻為一種“搏同情”的利用。

對於該作者對弱勢社群的貧乏認識,本猴子感到非常可悲;或者說,該作者清純得以為真的有那麼多非色情的按摩店?同性戀者在澡堂搞三搞四當然有問題,但這種事並非只發生在男男的世界,酒吧按摩店還有站街上接客的男妓女倡比比皆是,在多麼公眾的地方也有人即興做愛,看不看得過眼是閣下的事,要怎麼規矩是法律的事,再者,同性戀者基本上都沒有在公眾場所親熱(只是擁抱、拖手、親咀)的餘地,在gay吧嘖嘖有聲吮吸舌頭又幹你何事?如果他們硬要吮吸你奶頭/龜頭我就沒話說。

總有人覺得同性戀者會穿紅戴紫,總有人認為同性戀者就是標奇立異,某程度上我也認同的,在既定的條文之上,我們根本就是異類,只是:有何不可?